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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口腔展会培训班-证书
https://gdfda.cn/gdda-fre/servlet/train?action=trainingCourseDetail&id=a3395faf48e64d97bb41f3ef31950c59 发布日期:2026-01-05招生结束
2025年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
各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药品质量受权人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培训,为帮助我省药品质量受权人进一步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推行质量体系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更好保障药品安全,我中心联合受权人专委会拟于11月起在广州举办4期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提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受权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质量管理人员等;全省各级药品监管人员。二、培训师资及内容培训班拟邀请省药品监管局、受权人专委会,及业内资深专家等授课,课程内容如下:(一)化药类1.法规政策与行业动态解读2.化学药原料与包材质量管控(1)原料质量严格把控(2)包材质量与相容性管理3.化学药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1)生产工艺优化与验证(2)生产过程实时监控4.化学药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1)质量标准解读与提升(2)先进检测技术应用5.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1)体系构建与持续优化(2)偏差处理与变更控制6.化药受权人经验分享(二)中药类1.法规政策与行业动态解读 2.中药原料质量管控(1)中药材鉴别与品质评估(2)中药材储存与养护3.中药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4.中药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1)质量标准提升新版药典变化(2)先进检测技术应用5.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1)体系构建与优化(2)偏差处理与变更控制6.中药饮片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1)炮制工艺规范与传承创新(2)生产过程质量监控7.中药质量受权人放行经验分享(三)生物制品类1.法规政策与行业规范解读(1)国家与地方核心法规深度解析(2)行业前沿政策与动态分享2.生物制品原料与供应链质量管控(1)原料质量核心把控(2)供应链全流程质量监管(冷链运输储存要求)3.生物制品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1)生产工艺深度解析,工艺优化与验证(2)生产过程实时质量监控4.生物制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1)质量标准体系解读与升级(2)前沿检测技术应用与实践5.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1)体系构建与持续优化(2)偏差处理与变更控制强化6.生物制品质量受权人经验分享(四)委受托类1.法规政策与行业规范解读2.委托生产合作机制与质量协议管理(1)合作模式与责任界定(2)质量协议制定与执行3.委受托生产质量协同管理(1)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协同(2)物料与设备管理协同(3)生产过程与质量监控协同4.质量控制关键环节管理(1)偏差处理与变更控制协同(2)产品检验与放行协同5.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1)体系构建与整合(2)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协同6.委托受托企业质量受权人经验分享三、培训时间、地点类别时间地点报名化药类11月底点击报名中药类12月初点击报名生物制品类12月中点击报名委受托类12月中点击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点击对应类别报名。四、培训证书经培训考核合格授予《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培训证书》。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1600元/人(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午餐费等)。请于开班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粤药师说”、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2025受权人培训费”,以便开具发票。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帐 号:44030501040020225电 话:020-37886021、6910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1月6日 发布日期:2025-11-06招生结束
药品GMP合规与融合检查实战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2025年以来,国家与广东省药品监管政策密集升级,构建起更严密的质量监管网络。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两大政策明确要求优化监管模式、提升检查效能。广东省迅速响应,创新建立省、市药品生产融合检查新机制,于2025年8月集中开展首批融合检查,通过“省局统筹、跨市派组、地市协同”的“一盘棋”模式,实现检查的标准化与精准化,同时杜绝重复检查对企业的干扰。为使各单位有效落实自查,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过程管理水平,增强药品在国内、国际竞争力,推动药品产业规范化发展,我中心拟于11月在广州举办药品GMP合规与融合检查实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全省药品生产监管人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和疫苗生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二、培训内容及师资培训班拟邀请省药品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药品检查中心、业内资深专家等授课,课程内容如下:(一)药品融合检查政策介绍;(二)2025年省内GMP检查典型案例;(三)GMP质量管理与药品生产现场检查风险评定指导原则;(四)GMP机构与人员检查要点及案例分析;(五)GMP文件管理检查要点及案例分析;(六)GMP厂房与设施设备检查要点及案例分析;(七)GMP物料与产品检查要点及案例分析;(八)GMP质量控制条款检查要点及案例分析;(九)GMP确认与验证;(十)GMP生产管理检查要点及案例分析;(十一)GMP质量保证、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检查要点及案例分析;(十二)药品GMP检查迎检要点分享;(十三)药品生产企业自检自查流程介绍、GMP自查要点问题分析及科学整改。三、培训时间及地点拟于11月在广州开课,培训时间为2.5天,具体时间地点待开课通知。四、培训证书培训后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颁发“药品GMP合规与融合检查实战培训班”培训证书。五、报名缴费培训费用20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证书费、午餐费)。请于开班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粤药师说”、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药品GMP+姓名”,以便开具发票。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帐 号:44030501040020225电 话:020-37871450、37886021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 (“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发布日期:2025-11-06招生结束
2025年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与现场核查要点公益宣贯培训班(茂名)
各有关单位:为积极响应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药监办法〔2025〕144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承办,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与现场核查要点公益宣贯培训将于2025年10月下旬在茂名举办,旨在帮助医疗器械行业从业人员掌握法规要点,有效提升体系运行合规性与有效性,防范质量管理风险,落实医疗器械企业主体责任。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从事医疗器械管理、质量、法规、注册等相关工作人员及感兴趣学习人员。二、培训内容(一)医疗器械监管体系框架下企业全流程法律责任解析;(二)企业合规发展理念构建与全周期质量管控意识培育;(三)企业关键岗位(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责任界定与履职要求;(四)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要点与实操注意事项。三、培训师资陈卓,华南理工大学新型生物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广东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四、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时间:10月31日8:00-9:00;培训时间:10月31日9:00-12:00;培训地点: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茂名温德姆至尊酒店(双山六路店)。五、培训证书学习结束后,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颁发电子培训证书。六、报名方式请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报名后若不能如期参加,请登陆小程序取消报名。其他未尽事宜或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本期培训食宿交通自理。联系电话:020-37885056、37886021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发布日期:2025-10-24招生结束
药品企业质量管理专题公益培训班 (茂名)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5 年“全国药 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药品监督 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 2025 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粤药监办法〔2025〕144 号)的工作部署,进 一步推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由广东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茂名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承办,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药品企业 质量管理专题公益培训班定于 10 月 31 日在茂名举办。现将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药品管理、质量、法规、注册等相关工作人员及感兴趣 学习人员。 二、培训内容(一)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解读;(二)中药饮片储存与养护; (三)物流配送与供应链管理。 三、培训师资 药品监管骨干及业内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10 月 31 日 13:00-14:00; 培训时间:10 月 31 日 14:00-17:30; 培训地点: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 188 号大院 1 号茂名温德 姆至尊酒店(双山六路店)。 五、培训证书 学习结束后,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颁发电子培 训证书。 六、培训名额及报名方式 请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 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 APP“粤药 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报名后若不能如期参加,请登陆 小程序取消报名。其他未尽事宜或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本期培训 食宿交通自理。 联系电话 事务中心:020-3788602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发布日期:2025-10-24正在招生
医疗器械抽检制度解读、常见不合格品剖析与质量提升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为帮助医疗器械注册人深入理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抽检的最新政策和法规要求,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我中心拟于11月中下旬在广州举办医疗器械抽检常见不合格剖析与质量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人员(一)各级从事医疗器械监管、检测、审评等工作的人员;(二)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企业、境外持有人等),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医疗机构等从事医疗器械研发、注册、以及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二、培训内容拟邀请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行业内优秀企业等资深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拟定如下,实际课程内容以开课通知为准:(一)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法规制度解读;(二)无源医疗器械常见不合格项目分析;(三)质量体系面对抽检的日常准备工作以及出现抽检不合格应急预案的经验分享;(四)不合格问题整改方法及预防举措分析;(五)互动交流。三、培训时间、地点2025年11月中下旬,培训时间一天整,地点广州,具体待通知。四、培训证书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由省药品监管局事务中心颁发培训证书。五、报名缴费培训费用900元/人(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午餐费等)。请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粤药师说”、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以便开具发票。住宿可由会务组协助安排,报名时预订,费用自理。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 号:44030501040020225(转账注明“器械抽检+学员姓名”)电 话:020-37885056、37886021 (“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发布日期:2025-10-22招生结束
2025年第五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资格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者代表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指南>的通告》(2018年第96号)等有关要求,我中心拟于11月中下旬举办2025年第五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未取得《医疗器械企业管理者代表培训证书》的新管代或企业其他符合资格的人员。二、培训内容(一)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二)生产管理质量体系内部审核要点;(三)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与良好体系运行的结合;(四)企业如何做好监管部门各类检查及关键内容的准备。三、培训时间、地点预计2025年11月中下旬,培训时间2天,地点广州,具体待通知。四、培训证书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由省局事务中心颁发《医疗器械企业管理者代表资格培训记录》。五、报名缴费培训费用1500元/人/期(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等)。请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粤药师说”、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以便开具发票。住宿可由会务组协助安排,报名时预订,费用自理。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 号:44030501040020225(转账注明“管代资格+学员姓名”)电 话:020-37885056、37886021 六、其他(一)报到时请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两寸),用于制作证书。照片规格为:3.5cm*5.0cm,底色不限,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单号后四位”。(二)证书原则上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服务进行寄送。请各位在报名时务必提供准确且便于接收的邮寄地址,以确保证书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5日 发布日期: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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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委受托类)开课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的通知》(粤药事〔2025〕99号),我中心定于2025年12月3日至5日在广州举办2025年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委受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受权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质量管理人员等;全省各级药品监管人员。二、培训内容及师资培训班拟邀请省药品监管局、受权人专委会,及业内资深专家等授课,课程内容如下:(一)质量受权人监管要求;(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现场检查缺陷评定指导原则起草进展;(三)药品生产监管形势分析;(四)药品委托监督检查问题分析;(五)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六)信息化支撑产业数字化转型;(七)药品追溯系统使用要点及应用场景介绍;(八)委受托生产质量协同管理;(1)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协同;(2)物料与设备管理协同;(3)生产过程与质量监控协同;(七)质量控制关键环节管理;(1)偏差处理与变更控制协同;(2)产品检验与放行协同;(九)委托生产合作机制与质量协议管理;(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三、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时间:12月3日13:00-14:00;上课时间:12月3-5日,3日下午14:00开始,12月5日上午12:00结束;报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东山宾馆东山楼1楼大堂(地铁区庄站B2出口)。四、培训证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记录》。五、报名交费培训费用1600元/人(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午餐费等)。请于开班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粤药师说”、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2025受权人委托”,以便开具发票。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帐 号:44030501040020225电 话:020-37886021、6910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发布日期:2025-11-06招生结束
2025年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生物制品类)开课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的通知》(粤药事〔2025〕99号),我中心定于2025年12月17日至19日在广州举办2025年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生物制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受权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质量管理人员等;全省各级药品监管人员。二、培训内容及师资培训班拟邀请省药品监管局、受权人专委会及业内资深专家等授课,课程内容如下:(一)质量受权人监管要求;(二)药品生产监管形势分析;(三)生物制品监督检查问题分析;(四)生物制品原料与供应链质量管控;(五)生物制品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六)生物制品质量标准新变化与检测技术;(七)质量体系监控-偏差处理与变更控制。三、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时间:12月17日15:00-18:00;上课时间:12月18-19日9:00-12:00、14:00-17:00;报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东山宾馆东山楼1楼大堂(地铁区庄站B2出口)。四、培训证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记录》。五、报名交费培训费用1600元/人(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午餐费等)。请于开班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粤药师说”、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2025受权人生物”,以便开具发票。酒店住宿费标准:约400元/间/天(含双早),通过报名系统预定,会务组协助安排,费用自理。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帐 号:44030501040020225电 话:020-37886021、6910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 发布日期:2025-11-06招生结束
2025年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中药类)开课通知
各有关单位:我中心原定于2025年12月在广州举办2025年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中药类)因故延期开课,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发布日期:2025-11-06招生结束
2025年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化药类)开课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的通知》(粤药事〔2025〕99号),我中心定于2025年12月1日至3日在广州举办2025年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化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受权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质量管理人员等;全省各级药品监管人员。二、培训内容及师资培训班拟邀请省药品监管局、受权人专委会及业内资深专家等授课,课程内容如下:(一)质量受权人监管要求;(二)药品生产监管形势分析;(三)化药生产监督检查问题分析;(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五)信息化支撑产业数字化转型;(六)药品追溯系统使用要点及应用场景介绍;(七)化学药原料与包材质量管控;(八)化学药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九)化学药质量标准新变化与检测技术;(十)质量体系监控-偏差处理与变更控制。三、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时间:12月1日15:00-18:00;上课时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报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东山宾馆东山楼1楼大堂(地铁区庄站B2出口)。四、培训证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提高班记录》。五、报名交费培训费用1600元/人(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午餐费等)。请于开班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粤药师说”、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2025受权人化药”,以便开具发票。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帐 号:44030501040020225电 话:020-37886021、6910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1月13日 发布日期:2025-11-06招生结束
2025年第五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资格培训班开课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者代表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指南>的通告》(2018年第96号)等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2025年12月上旬举办第五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未取得《医疗器械企业管理者代表培训证书》的新管代或企业其他符合资格的人员。二、培训内容(一)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二)生产管理质量体系内部审核要点;(三)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与良好体系运行的结合;(四)企业如何做好监管部门各类检查及关键内容的准备。三、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时间:12月3日7:30-9:00;上课时间:12月3日-4日,9:00-12:00、14:00-17:00;报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金城宾馆一楼大堂四、培训证书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由省局事务中心颁发《医疗器械企业管理者代表资格培训记录》。五、报名缴费培训费用1500元/人/期(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等)。请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以便开具发票。住宿可由会务组协助安排,报名时预订,费用自理。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 号:44030501040020225(转账注明“管代资格+学员姓名”)电 话:020-37885056、37886021 (“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 六、其他(一)报到时请提交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用于制作培训证书。照片规格为 3.5cm*5.0cm,底色不限,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单号后 4 位”。(二)证书原则上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服务进行寄送,请各位在报名时务必提供准确且便于接收的邮寄地址,以确保证书能够及时、准确送达。(三)酒店住宿费标准:双人间约400元/间/天,通过报名系统预定,会务组协助安排,费用自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1月5日 发布日期:2025-09-22招生结束
2025年第二期药物警戒负责人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课通知
各有关单位:我中心原定于2025年12月4-5日在广州举办2025年第二期药物警戒负责人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因故调整到12月11-12日开展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药品生产持有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药物警戒相关工作人员,药品监管系统相关人员等。二、培训内容及师资培训班拟邀请省药品监管局、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行业内知名专家授课,课程内容如下:(一)持有人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及与监测部门风险沟通的要求+持有人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二)药品安全性信息的监测与应用;(三)持有人安全性风险沟通技术指导原则;(四)真实世界数据支持药品安全性主动监测的一般原则+新发布SOP简介;(五)药物警戒文献检索与应用;(六)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要求;(七)死亡病例和药品风险信号的调查;(八)直报系统信息维护及PSUR撰写要点;(九)持有人个例不良反应的收集、处置和报告;(十)供应商管理。三、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时间:12月10日15:00-18:00;上课时间:12月11日-12日9:00-12:00、14:00-17:00;报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东山宾馆东山楼1楼大堂(地铁区庄站B2出口)。四、培训证书培训后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颁发培训证书。五、报名缴费培训费用1600元/人(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午餐费等)。请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粤药师说”、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药物警戒培训费”,以便开具发票。住宿可由会务组协助安排,费用自理。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帐 号:44030501040020225电 话:020-37886021、6910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发布日期:2025-09-15招生结束
化妆品企业宣贯暨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佛山市)(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开课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化妆品企业宣贯暨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佛山市)的通知》(粤药事〔2025〕85号),我中心定于2025年11月6日至8日在佛山市举办2025年化妆品企业宣贯暨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佛山市)。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级化妆品监管人员、检查员;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人员等(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应满足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培训师资及内容 本次培训拟邀请省药品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药品检查中心、优秀企业代表等相关资深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如下:(一)化妆品生产安全监管态势;(二)化妆品违法案例分享;(三)化妆品抽检及监测情况分享;(四)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法规概述;(五)化妆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六)广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有因检查问题分析;(七)化妆品供应链选择与管理。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11月6日15:00-18:00;上课时间:11月7日至8日培训,具体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南湖二路2号佛山南海温德姆花园酒店。四、培训证书 经培训后,由省药品监管局事务中心颁发“化妆品企业宣贯暨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佛山市)”培训证明(20学时)。 五、报名缴费 培训费用1300元/人(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午餐费等)。请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粤药师说”、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缴费,或报名成功后通过银行汇款转账,以便开具发票。仅参加11月7日上午半天公益宣贯培训的学员请在系统上报名时备注“仅参加公益宣贯”,无须缴费。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帐 号:44030501040020225(转账注明“化妆品佛山班+姓名”)电 话:020-37886021、020-37871450 (“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六、其他酒店住宿费标准:双人间约360元/间/晚(含双早),住宿费用自理。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发布日期:2025-09-10招生结束
2025年第四期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初级专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班开课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为使各单位有效落实自查,提高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的过程管理水平,增强医疗器械产品在国内、国际竞争力,促进医疗器械产业规范化发展,我中心定于12月上旬在广州举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初级专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有关市局医疗器械监管人员;(二)医疗器械(有源、无源、IVD、软件、义齿)生产企业的文档、生产、技术、质量、实验检验部门参与或主导医疗器械GMP工作的员工;(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供应商企业、经营企业、临床使用单位管理人员。二、培训内容(一)医疗器械法规基础知识;(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础及ISO13485标准(idt GB/T 42061);(三)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企业自查与注册上市;(四)医疗器械企业质量体系检查准备工作及常见问题分析;(五)模拟与考试。三、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时间:12月15日15:00-19:00;上课时间:12月16日-19日,9:00-12:00、14:00-17:00;报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金城宾馆一楼大堂四、培训证书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由省药品监管局事务中心向考核合格者颁发医疗器械GMP初级专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证书。五、报名缴费培训费用2500元/人/期(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等)。请于开课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业务办理”-“面授培训报名”、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以便开具发票。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 号:44030501040020225(转账注明“GMP内审员+学员姓名”)电 话:020-37885056、37886021 (“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 六、其他(一)报到时请提交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用于制作培训证书。照片规格为 3.5cm*5.0cm,底色不限,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单号后 4 位”。(二)证书原则上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服务进行寄送,请各位在报名时务必提供准确且便于接收的邮寄地址,以确保证书能够及时、准确送达。(三)酒店住宿费标准:双人间约380元/间/天,通过报名系统预定,会务组协助安排,费用自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1月5日 发布日期: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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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 2025年第23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2025年10月起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一、培训人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三、继续教育实施自2025年10月起,需要委托开展医疗器械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通过以下形式办理:(一)登陆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https://gdfda.cn/)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办理;(二)微信用户通过“粤药师云”小程序继续教育系统办理;联系电话:020-37886910。 (粤药师云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0-15关于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 2025年第23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2025年10月起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一、培训人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三、继续教育实施自2025年10月起,需要委托开展医疗器械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通过以下形式办理:(一)登陆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https://gdfda.cn/)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办理;(二)微信用户通过“粤药师云”小程序继续教育系统办理;联系电话:020-37886910。 (粤药师云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0-15关于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 2025年第23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2025年10月起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一、培训人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三、继续教育实施自2025年10月起,需要委托开展医疗器械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通过以下形式办理:(一)登陆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https://gdfda.cn/)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办理;(二)微信用户通过“粤药师云”小程序继续教育系统办理;联系电话:020-37886910。 (粤药师云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0-15关于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 2025年第23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2025年10月起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一、培训人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三、继续教育实施自2025年10月起,需要委托开展医疗器械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通过以下形式办理:(一)登陆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https://gdfda.cn/)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办理;(二)微信用户通过“粤药师云”小程序继续教育系统办理;联系电话:020-37886910。 (粤药师云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0-15关于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 2025年第23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2025年10月起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一、培训人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三、继续教育实施自2025年10月起,需要委托开展医疗器械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通过以下形式办理:(一)登陆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https://gdfda.cn/)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办理;(二)微信用户通过“粤药师云”小程序继续教育系统办理;联系电话:020-37886910。 (粤药师云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0-15关于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 2025年第23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2025年10月起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一、培训人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三、继续教育实施自2025年10月起,需要委托开展医疗器械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通过以下形式办理:(一)登陆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https://gdfda.cn/)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办理;(二)微信用户通过“粤药师云”小程序继续教育系统办理;联系电话:020-37886910。 (粤药师云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0-15关于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 2025年第23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2025年10月起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一、培训人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三、继续教育实施自2025年10月起,需要委托开展医疗器械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通过以下形式办理:(一)登陆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https://gdfda.cn/)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办理;(二)微信用户通过“粤药师云”小程序继续教育系统办理;联系电话:020-37886910。 (粤药师云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0-15关于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 2025年第23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2025年10月起实施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一、培训人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三、继续教育实施自2025年10月起,需要委托开展医疗器械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通过以下形式办理:(一)登陆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https://gdfda.cn/)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办理;(二)微信用户通过“粤药师云”小程序继续教育系统办理;联系电话:020-37886910。 (粤药师云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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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普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对“两品一械”的科学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能力。同时助力从业人员及时把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更新知识储备,筑牢社会共治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我中心拟于2025年12月起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自2025年12月起分期举办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获取。二、参与对象“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等。三、讲座形式与内容本系列讲座采用线上授课的形式开展,具体内容安排如下:期次内容第一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解读第二期浅谈岭南凉茶的功效与应用第三期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发展等第四期中医药研究型药店建设现状第五期化妆品标准体系解读、检验检测基本要求、化妆品质量保障与控制要求等第六期政策环境变革下零售药店的发展转型与未来趋势第七期便秘的诊断用药及日常调理第八期胃痛的中医分型与调理四、报名步骤讲座免费,报名及学习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电脑端报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gdfda.cn)进入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在网络培训班模块中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二)手机端报名:通过微信扫描“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网络培训系统,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 (粤药师云小程序)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7886910。 学习操作指引.pdf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2月26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2-30关于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普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对“两品一械”的科学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能力。同时助力从业人员及时把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更新知识储备,筑牢社会共治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我中心拟于2025年12月起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自2025年12月起分期举办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获取。二、参与对象“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等。三、讲座形式与内容本系列讲座采用线上授课的形式开展,具体内容安排如下:期次内容第一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解读第二期浅谈岭南凉茶的功效与应用第三期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发展等第四期中医药研究型药店建设现状第五期化妆品标准体系解读、检验检测基本要求、化妆品质量保障与控制要求等第六期政策环境变革下零售药店的发展转型与未来趋势第七期便秘的诊断用药及日常调理第八期胃痛的中医分型与调理四、报名步骤讲座免费,报名及学习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电脑端报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gdfda.cn)进入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在网络培训班模块中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二)手机端报名:通过微信扫描“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网络培训系统,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 (粤药师云小程序)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7886910。 学习操作指引.pdf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2月26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2-30关于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普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对“两品一械”的科学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能力。同时助力从业人员及时把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更新知识储备,筑牢社会共治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我中心拟于2025年12月起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自2025年12月起分期举办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获取。二、参与对象“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等。三、讲座形式与内容本系列讲座采用线上授课的形式开展,具体内容安排如下:期次内容第一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解读第二期浅谈岭南凉茶的功效与应用第三期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发展等第四期中医药研究型药店建设现状第五期化妆品标准体系解读、检验检测基本要求、化妆品质量保障与控制要求等第六期政策环境变革下零售药店的发展转型与未来趋势第七期便秘的诊断用药及日常调理第八期胃痛的中医分型与调理四、报名步骤讲座免费,报名及学习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电脑端报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gdfda.cn)进入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在网络培训班模块中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二)手机端报名:通过微信扫描“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网络培训系统,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 (粤药师云小程序)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7886910。 学习操作指引.pdf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2月26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2-30关于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普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对“两品一械”的科学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能力。同时助力从业人员及时把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更新知识储备,筑牢社会共治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我中心拟于2025年12月起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自2025年12月起分期举办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获取。二、参与对象“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等。三、讲座形式与内容本系列讲座采用线上授课的形式开展,具体内容安排如下:期次内容第一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解读第二期浅谈岭南凉茶的功效与应用第三期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发展等第四期中医药研究型药店建设现状第五期化妆品标准体系解读、检验检测基本要求、化妆品质量保障与控制要求等第六期政策环境变革下零售药店的发展转型与未来趋势第七期便秘的诊断用药及日常调理第八期胃痛的中医分型与调理四、报名步骤讲座免费,报名及学习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电脑端报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gdfda.cn)进入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在网络培训班模块中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二)手机端报名:通过微信扫描“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网络培训系统,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 (粤药师云小程序)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7886910。 学习操作指引.pdf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2月26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2-30关于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普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对“两品一械”的科学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能力。同时助力从业人员及时把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更新知识储备,筑牢社会共治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我中心拟于2025年12月起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自2025年12月起分期举办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获取。二、参与对象“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等。三、讲座形式与内容本系列讲座采用线上授课的形式开展,具体内容安排如下:期次内容第一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解读第二期浅谈岭南凉茶的功效与应用第三期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发展等第四期中医药研究型药店建设现状第五期化妆品标准体系解读、检验检测基本要求、化妆品质量保障与控制要求等第六期政策环境变革下零售药店的发展转型与未来趋势第七期便秘的诊断用药及日常调理第八期胃痛的中医分型与调理四、报名步骤讲座免费,报名及学习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电脑端报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gdfda.cn)进入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在网络培训班模块中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二)手机端报名:通过微信扫描“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网络培训系统,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 (粤药师云小程序)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7886910。 学习操作指引.pdf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2月26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2-30关于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普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对“两品一械”的科学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能力。同时助力从业人员及时把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更新知识储备,筑牢社会共治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我中心拟于2025年12月起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自2025年12月起分期举办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获取。二、参与对象“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等。三、讲座形式与内容本系列讲座采用线上授课的形式开展,具体内容安排如下:期次内容第一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解读第二期浅谈岭南凉茶的功效与应用第三期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发展等第四期中医药研究型药店建设现状第五期化妆品标准体系解读、检验检测基本要求、化妆品质量保障与控制要求等第六期政策环境变革下零售药店的发展转型与未来趋势第七期便秘的诊断用药及日常调理第八期胃痛的中医分型与调理四、报名步骤讲座免费,报名及学习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电脑端报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gdfda.cn)进入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在网络培训班模块中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二)手机端报名:通过微信扫描“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网络培训系统,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 (粤药师云小程序)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7886910。 学习操作指引.pdf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2月26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2-30关于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普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对“两品一械”的科学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能力。同时助力从业人员及时把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更新知识储备,筑牢社会共治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我中心拟于2025年12月起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自2025年12月起分期举办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获取。二、参与对象“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等。三、讲座形式与内容本系列讲座采用线上授课的形式开展,具体内容安排如下:期次内容第一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解读第二期浅谈岭南凉茶的功效与应用第三期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发展等第四期中医药研究型药店建设现状第五期化妆品标准体系解读、检验检测基本要求、化妆品质量保障与控制要求等第六期政策环境变革下零售药店的发展转型与未来趋势第七期便秘的诊断用药及日常调理第八期胃痛的中医分型与调理四、报名步骤讲座免费,报名及学习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电脑端报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gdfda.cn)进入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在网络培训班模块中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二)手机端报名:通过微信扫描“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网络培训系统,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 (粤药师云小程序)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7886910。 学习操作指引.pdf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2月26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2-30关于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普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对“两品一械”的科学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能力。同时助力从业人员及时把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更新知识储备,筑牢社会共治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我中心拟于2025年12月起举办药械化系列网络专题公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自2025年12月起分期举办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获取。二、参与对象“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等。三、讲座形式与内容本系列讲座采用线上授课的形式开展,具体内容安排如下:期次内容第一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解读第二期浅谈岭南凉茶的功效与应用第三期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发展等第四期中医药研究型药店建设现状第五期化妆品标准体系解读、检验检测基本要求、化妆品质量保障与控制要求等第六期政策环境变革下零售药店的发展转型与未来趋势第七期便秘的诊断用药及日常调理第八期胃痛的中医分型与调理四、报名步骤讲座免费,报名及学习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电脑端报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gdfda.cn)进入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在网络培训班模块中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二)手机端报名:通过微信扫描“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网络培训系统,选择相应的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 (粤药师云小程序)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7886910。 学习操作指引.pdf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2025年12月26日 来源:广东药监事务中心培训平台 发布日期:2025-12-30- 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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